
Jorge De la Rosa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下加利福尼亚州收入法案获得批准并公布。其中发布了第39号和第40号法令,设立了新税种,例如典当行税、酒店和汽车旅馆服务税,以及酒店服务中介数字平台税,还有汽油、液化气及其衍生品首次销售税。
个人劳动报酬税(俗称工资税)的基本税率维持在1.80%不变,然而,该税种的“附加税”从0.63%提高到1.20%,因此,2020年的税率将达到3%。
酒店及类似服务的税率从3%调整至5%。此外,还发布了一项法令(第40号法令),规定汽车旅馆的税率为7%,而对于作为中介、推广或便利方(例如爱彼迎)的数字平台,税率为5%。该税款应每月缴纳,最迟不得晚于应税月份次月的第25天。
针对汽油和液化气衍生品销售收入设立了这项新税,该税的申报和缴纳应在随后的15天内完成。天然气及其衍生品的销售将按5%的税率征税,汽油和石油衍生品的销售将按2.5%的税率征税。
第40号法令规定,纳税人的申报期限有所延长,从相关业务发生月份的次月15日延长至25日。
设立了典当行税。对向公众出售典当物品征收20%的税率,税基为典当物品销售成本减去典当抵押品所获价格后的差额。该税款应每月缴纳,最迟不得晚于次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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