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orge De la Rosa
跨国公司崛起给各国政府带来了巨大的税务挑战,因为这些实体可能存在于无数个司法管辖区,其税务结构也变得越来越复杂。随着亚马逊、Facebook、谷歌等大型科技公司的成功,这一挑战日益严峻。
与此相关的一个主要问题是,迄今为止,企业可以在公司税率相对较低的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并在那里申报利润。这意味着即使利润主要来自其他地方的销售,它们也只需缴纳当地的税率。这是合法的,并且很常见。这种做法催生了一种被称为“税收竞争”的现象,即一些国家为了吸引投资而设定极低的税率,从而损害了其他国家的税基。
鉴于此,并根据BEPS行动计划,经合组织和其他多边机构为解决这一根本问题付出了巨大努力,特别是在数字经济领域,因为其交易性质使其成为一个非常复杂的监管领域。因此,一段时间以来,经合组织提出了一项 战略 以应对所有这些挑战,并基于两大支柱:
好消息是,经过几年的分析和谈判,136个国家已批准实施这项全球最低税,并将税率定为15%。据主导谈判的经合组织称,预计这项最低税每年将带来1500亿美元的全球额外税收收入。这意味着,最终,超过1250亿美元的利润的征税权将从目前进行会计核算的低税率国家转移到实际产生利润的国家。
达成这项协议后,下一步是二十国集团(G20)主要经济体的财政部长正式批准该协议,为G20领导人在10月底的峰会上通过该协议铺平道路。值得注意的是,该协议要求各国在2022年将其转化为法律,以便在2023年生效。此外,协议还规定,近年来设立了数字服务税的国家将不得不废除这些税种。
毫无疑问,所有这一切都将彻底改变跨国公司的税务规划和税收确定方式,因此,无论是对跨国公司成员还是其顾问而言,深入了解这些变化都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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