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Corporativo
/
May 20, 2021

商事公司例行和特别股东大会的重要性。

当我们深入探讨 商事公司领域时,必须理解的是,尽管存在多个负责管理的机构,但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随着法律环境的演变,例行和特别股东大会在公司良好运营的战略决策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首先,我们来定义在商事公司背景下,例行和特别股东大会的含义。《商事公司法》(LGSM)第178条提供了以下定义: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它可以决定并批准公司的所有行为和运营,其决议将由其自行指定的人员执行,如未指定,则由经理或董事会执行。”

根据这一定义,我们可以确认,商事公司的例行和特别股东大会是就公司发展及其他相关事宜做出决策的基本机制。区分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与例行和特别股东大会本身至关重要,前者是记录所达成协议的文件,后者是为公司做出关键决策的场合。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商事公司没有强制性的例行和特别股东大会次数,但当出现需要股东或成员审议的相关议题时,就会召开会议。然而,每年在前四个月内至少召开一次例行股东大会的义务仍然存在。在这次年度会议上,将提交财务信息、资产负债表及其他关键要素供审查,并根据公司类型提交管理层或唯一董事的业绩报告。

一个需要考虑的关键点是,最近的改革允许以虚拟方式举行例行和特别股东大会。这一立法更新改变了会议的动态,为企业适应现代情况提供了灵活性。然而,至关重要的是要记住,要举行虚拟例行和特别股东大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和法律中规定的条款。每种类型的会议都需要特定的要求才能合法召开并达成协议。此外,定期查阅公司章程至关重要,因为尽管法律规定了最低要求,但章程可能会施加额外条件。缺少任何必要要素都可能导致例行和特别股东大会无效,从而产生未来的复杂问题。




如果您是企业主,我建议您审查例行和特别股东大会的状况,并考虑就此进行审计。确保遵守法律和章程要求将为您带来安心,并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为您提供此项及更多流程的支持。 

本文表达的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并不一定代表 Grupo Consultor EFE™ 的观点。  

Autor

订阅我们的新闻通讯

获取支持财务、法律与战略决策的洞见、分析与工具。实用信息将直接发送至您的收件箱。

GCEFE - Whats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