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nonimo
又到了企业必须向员工支付2019财年利润的时候了。我们知道,员工参与公司或雇主上一财年所得利润是他们的宪法权利。然而,由于新冠疫情及其带来的经济衰退,导致企业倒闭、薪资和人员削减以及全球经济崩溃,许多人都在问:利润分配将如何进行?我对员工的义务是什么?正如我们之前提到的,这是员工的宪法权利,法律规定这笔款项应受到保护,以确保其用途。因此,截至目前,当局尚未公布任何法令、降低分配比例或提供支付便利的措施。以下,我们回答一些常见问题:哪些企业有义务支付利润分享(PTU)?所有在上一财年确定了应税利润并雇佣员工的企业或雇主。新成立企业、公共机构、非营利机构、资本低于劳工部规定限额的企业以及年申报收入不超过30万比索的企业除外。哪些员工有权获得PTU?在利润分配所属财年内为公司工作至少60天的员工,无论他们目前是否仍在公司工作。行政董事、总经理、合伙人、股东和临时工除外。我如何确定支付给员工的金额?企业有义务将上一财年利润的10%支付给员工,该金额将反映在年度申报中。该金额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根据财年内的工作天数分配,第二部分根据财年内获得的工资分配。将这两部分金额相加后,将根据《所得税法》(LISR)对员工进行相应的预扣,从而确定实际应支付给每位员工的金额。PTU何时支付?截至目前,企业的支付截止日期是5月30日,个体经营雇主的支付截止日期是6月29日。
如果我不支付会怎样?
如果企业有义务支付PTU但未支付,可能会面临250至5,000 UMAS的罚款,根据2020年的标准,这相当于21,720至434,400比索。目前,许多企业因全球经济形势面临现金流问题,但即便如此,当局并未免除企业向为创造利润做出贡献的员工支付这项年度义务。如果未能支付,可能会面临巨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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