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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4, 2021

联邦劳动法远程办公改革

Juan Sánchez

2021年1月11日,《联邦官方公报》发布了对《联邦劳动法》第311条的修订以及增补第十二条之二,涉及远程工作。

这项劳动法改革旨在规范远程工作,即在雇主经营场所之外,主要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从事从属的、有偿的工作。劳动法改革的规定将适用于服务以远程工作模式定期进行,且占工作时间40%以上的情况。

劳动法改革规定了雇员和雇主的义务,以及远程工作模式下的个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内部工作规章必须包含的要素。

劳动法改革强调,将服务提供方式从现场工作改为远程工作必须是:

  1. 自愿的
  2. 书面的
  3. 除非发生不可抗力,否则可以返回现场工作模式 

雇主除其他义务外,还必须:

  1. 提供、安装并负责远程工作所需设备的维护
  2. 承担远程工作产生的特定费用
  3. 尊重工作日结束后“断开连接”的权利 

有必要强调远程工作和居家工作之间的区别,如下所述:

  1. 在远程工作中,你必须使用公司提供的技术,雇主可以通过监控软件对你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居家工作将根据完成的目标进行衡量和评估,且不受雇主的监督。
  2. 在远程工作中,必须接受公司提供的培训,以使用视频会议工具或其他公司认为合适的工具。另一方面,在居家工作中,人们可以选择他们希望使用的通信方式。
  3. 远程工作者在公司总部或自己的住所执行任务,然而,雇员不能选择工作地点,而必须与雇主协商确定。在居家工作中,工人通常或临时地、连续或不连续地为一名或多名雇主在工人的住所工作,不受雇主的直接和即时监督。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STPS)将为远程工作模式下的工人制定特殊的安全和健康条件,考虑到人体工程学、社会心理因素和任何其他风险。同样,STPS可以检查企业,以核实其是否遵守了该劳动法改革的规定。

行政部门将有18个月的时间发布规范远程工作模式下安全和健康义务的墨西哥官方标准。劳动法改革于2021年1月12日生效。


本文表达的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并不一定代表Grupo Consultor EFE™的观点。

Juan Sánchez
Autor

法律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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