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nonimo
公司有义务将其10%的应税利润分配给员工,这笔利润是员工工作和贡献所产生的。
利润分配,或称员工利润分享(PTU),是公司员工的一项劳动权利,根据《联邦劳动法》第117条至131条以及《墨西哥合众国政治宪法》第123条,员工有权获得公司部分应税利润。
法律规定,PTU的分配应在提交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后60天内进行。对于法人实体,截止日期为5月31日;对于自然人,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分配金额将分为两等份计算:第一部分将根据每位员工当年工作天数平均分配给所有员工;第二部分将根据当年获得的收入金额按比例分配。
在计算因PTU收入而需从每位员工处预扣的所得税(ISR)时,必须考虑到PTU收入享有相当于15个UMA的免税额,该金额将减少应税收入,剩余部分将根据《所得税法》(LISR)第93条征税。
存在一些员工无权参与利润分配的例外情况,《联邦劳动法》第127条规定,董事、行政人员、总经理、合伙人和股东不享有此权利。
同样地,未建立从属劳动关系的员工以及连续或非连续工作不满60天的员工也不享有此权利。
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公司免除了利润分配的义务,例如新成立的公司在运营第一年内、非营利性私人援助机构、墨西哥社会保障局以及具有文化、援助或慈善目的的公共分散机构等。
我们建议您为PTU分配做好财务准备,并请记住通过沟通渠道告知您的在利润产生年度与您合作过的在职员工和前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