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an Sánchez
2019年11月5日,宪法委员会发布了其关于修订墨西哥合众国宪法第28条(涉及税收减免事宜)法令草案的意见书。
该意见书阐述了参议院对法令草案提出的修改未获批准的原因,其中最重要的修改是,不给予特定企业或个人优惠待遇,而是旨在建立一个公平竞争和发展的框架,同时不影响公共财政,由各州或经济部门负责提供促进经济发展的财政激励措施,例如免除对某个在州内代表重要就业和经济发展来源的生产性行业的税收。
委员会拒绝上述修改的原因是,将提议内容加入法令将允许各州对已经受益于税收减免的行业设立豁免,而这些行业并非逐步使用这些减免,而是在其正常业务运营中反复使用,这些豁免与税收减免具有相同的效果。
随着委员会批准该意见书,法令草案的通过已成定局,这将带来2019年联邦收入法案提交和生效以来,在税收减免方面所产生的影响,许多纳税人认为这是税务机关的攻击,或者从商业角度来看,这是国家商业发展的一种倒退。
然而,这些措施符合联邦行政部门正在采用的财政经济模式,即在不设立新税种或在通货膨胀效应之外提高现有税率和/或费用的情况下,实现更高的税收。
随附摘录,内容包括众议院提出的修改(委员会已接受的修改)以及参议院提出的修改。
现行文本
众议院提案
参议院修改意见。
第28条。 在墨西哥合众国,垄断、垄断行为、专卖均被禁止;以及法律规定的税收豁免。以保护工业为目的的禁令亦同。
第28条。 在墨西哥合众国,垄断、垄断行为、专卖均被禁止, 税收减免 以及法律规定的税收豁免, 以及 以保护工业为目的的禁令。
过渡条款:
第一条 本法令自其在联邦官方公报公布之日起次日生效。
第二条联邦议会和各联邦实体的立法机构,应在其职权范围内,协调相关法律框架,以使其符合本法令的内容,并自本法令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调整。
第二十八条 在墨西哥合众国,禁止垄断、垄断行为、专卖 以及税收减免;豁免 和激励措施的授予,应按照 法律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执行。以保护工业为目的的禁令亦应作同样处理。
过渡条款:
一、 本法令将于 其在 联邦官方公报发布之日的次日生效。
二、联邦议会和各联邦实体的立法机构 应在本法令生效后的三百六十五天内,根据本法令的规定调整其立法。
三、为妥善遵守第28条第一款的规定,联邦、各联邦实体、各市和墨西哥城各区市长办公室,在其职权范围内,仅可设立其认为必要的豁免和激励措施,以促进发展、经济增长和生产性投资,其目的应是维护国家在经济活动中的主导地位,并遵循平等、普遍性、时效性、合法性、最大公开性和不影响公共财政的原则。

法律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