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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6, 2021

纳税人强制纳入在线电子发票制度

Eduardo Núñez Dubón

税务管理局根据《税法》赋予其作为税收征收、稽查和控制机制的职权,通过该机构发布的第13-2018号董事会协议,实施了在线电子发票制度,俗称FEL制度。该制度包括通过电子方式对所谓的电子税务文件(DTE)进行开具、传输、认证和保存,这些文件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

FEL是一项工具,税务管理局旨在通过它实现以下目标:准确了解纳税人每月开票金额所反映的商业和资金流向;详细确定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将非正规商户纳入正规体系;以及大幅减少因伪造和作废发票而产生的逃税和税务欺诈行为。

根据上述协议,首批纳入此在线电子发票制度的纳税人是税务管理局认定为“特殊”的纳税人,以及那些自愿申请并符合启用条件的纳税人。这些纳税人将有最长六个月的时间使用现有的税务文件授权,因为该期限届满后,现有授权将失效,FEL制度将成为他们开具税务文件的唯一方式。

第二批纳入FEL制度的纳税人是部分国家供应商,首先是那些通过公开合同、报价、招标和反向电子拍卖等采购方式,向国家机构及其下属机构提供商品、工程、服务和物资的供应商;随后是那些向国家机构、下属和自治机构(包括市政当局、以及主要资本由国家出资的实体或公司)提供一般个人专业服务的纳税人。 

此外,希望选择新制度的纳税人,例如出口商特别电子退税制度、小型纳税人电子制度和农业纳税人特别制度,必须纳入FEL制度。

税务管理局关于将另一部分纳税人纳入FEL制度的后续行政规定是总局于去年7月30日在官方公报上发布的第SAT-DSI-639-2020号和第SAT-DSI-640-2020号决议。此次轮到的是向国家机构、下属和自治机构、市政当局、主要资本由国家出资的实体或公司、任何接收、管理或执行公共资金的非营利实体提供技术服务的纳税人,以及目前在FACE制度下开具电子发票的所有纳税人。这两项决议于三个月后,即2020年10月30日生效,但上述纳税人应注意,其他税务文件开具方式和FACE授权的现有使用期限已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因此,建议他们立即启动FEL制度的纳入程序,因为自2021年1月1日起,FEL将是他们开具税务文件的唯一方式。


本文所表达的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不一定代表Grupo Consultor EFE™的观点。 

Eduardo Núñez Dubó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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